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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25 十月的尾巴 人人都有本命年,对于我来说,似乎还多了本命月,因为每年一到十月的时候,我就不停的折腾自己。去年用转不开的彷徨,前年是走不出的迷惘。再之前,我就记不清了。有的时候,感觉自己是一个被制造出来的机器人,过去的记忆似乎都是一些支离破碎的片断,偶尔想回忆起多年之前的一些事情,却无奈发现那段记忆已如内存被memset般清空,徒留下对过去的迷惑。
一到十月,似乎血液里某些催动抑郁的激素会额外的从血管的某个角落里渗透出来。其实以小猪猪的话来说应该是:又到这厮发春的日子了。所以在这秋色渐浓的日子里,我依然会抱着手机在诺大的银行里排着漫长的队伍写废话日记,还会在昨夜灌了自己十四罐啤酒吐了两次之后今天到现在扔旧啥也没吃。十月的尾巴依然漫长的荡漾在轰轰烈烈的满城尘土飞扬的秋日里,日复一日,直到十一月的猫儿抓住了十月的尾巴,于是我的伤悲又会感染给这个毫不知情的可怜的小动物,被她带着游走在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想起那个极擅易容的紫颜,片刻沉香之间已换颜改命。容颜如命,有人求之改命,到头却无一例外的应了自己的劫。究竟被改过的是自己的命,还是改命本身就是自己的命呢?究竟是相信命运天定,还是该相信奇迹等待不来? 太阳依然挂在新街口的繁华的楼顶,擦肩而过的路人依旧行色匆匆,所以很多时候我会怀疑路边的广告的效果,因为,至少我很少关注。路口依然是大片的从请不要闯红灯的标语下闯过的人们,还夹杂着我这个抱着手机边造废话边暴走的闲人。 都说十月是收获的日子,所有可以被收获的东西都在这个被诗化了的日子被收获了,最后只留下满园的破败等着冬季的严寒去禁锢全部的蠢蠢欲动。每次提到冬天,我就会想起哈尔滨,因为每年都要好几个月对着黑呼呼的残雪,回南方之后才发现,原来这种曾经的厌恶现在竟也成了一种奢侈,因为这个城市的冬天没有一片落雪。 耳朵里一直在听同样的歌,会让我想到上海堡垒里江洋的无奈,其实我还是蛮厌恶那些作家的,因为他们的轻描淡写,可以瞬间让一个人的命运在倾刻间扭转。都说生活是一本书,有人每天翻一页,细细品味,翻到最后一页,才能知道写在这最后一页里的一生的意义。有的人没有耐心翻不到最后一页,只知生活的琐碎与平淡的枯燥。有的人却急于翻到最后一页,却始终领会不了那一页的深意。 又晃悠到这个地方,有人说过,要了解一个地方,至少要去三次,白天一次,晚上一次,雨天一次。坐在相同的地方,看窗外不同的风景,想起我曾写过一篇更长的写大师的所谓的男人一生,狗血,这是我对那篇废话的唯一的赞词。不置可否,我经常是不断的否定自己,怀疑自己,所以说这是不够成熟的反复,连付总都说看不懂我昨天所写的那堆废话。窗外的风景似乎与夜晚没有什么不同,只不过少了一点夜的朦胧,多了一些夕阳的余晖。树还是那些树,房还是那些房,只不过身边推门关门的角色换了人。往事如烟水如镜,对有的人来说,往事又怎么可能如烟,烟散了,总有缠绕在心头的点点余味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飘出来,触及灵魂,只过往事究竟是往事,人需要从往事中走出来,否则终会糜烂在往事的阴影之下。水平如镜,那是无风之时,有风的水,照不出任何的东西,除了水的荡漾。依稀还记得刚去洛阳工作的小比鸡,在某个深夜读了我留在msn的日志,会很伤感的跟我说你的文字使我流泪。而如今的小比鸡则会在看完我的废话之后告诉我不要再写这么伤感的文字。然而我却乐此不疲的把一堆堆重复的字眼拿出来堆砌成看似不同实则无异的狗屁废话,用这些无聊的文字驱赶着某些不属于我的东西。 天色渐渐的晚去,日夜终会交替,正如十月的尾巴终会被十一月的猫儿带走一样。对面高耸的大楼依然耸立,如这个城市里其他矗立的楼宇一样平凡的终会堙没在夜色之中,之后会是霓虹灯起。有的东西,就如日月轮回,终究无法抵挡,黑暗中的光亮,是因为这里有属于自我的那一些期盼,于别人,没有光明,于那些有着目标的人,他们必会在黑夜之中可以看到那一点点一丝丝的亮光。 猛男骑车从哈尔滨去过西藏,老大从哈尔滨杀去厦门又从厦门杀回哈尔滨最后还是去了厦门,老王一样在执着的追求他的人生。我们曾约定一起去北京闯荡却最后各奔前程。曾下过很多断言,有的一语成殛,有的不过是妄言。每个人都在不同的时刻在不同的地方张望不同的人。正如我一个小时前走入这个店一个小时后走出这个店,有的人依然在同样的地方,然而绝大多数却已更换。 这个时候的秋天的夜晚还是带着微微的凉意,直接导致判断失误的我在走出来之后还需要间或搓一搓双臂以取暖。日子过起来,比想象中要快得多得多,看不清时间流动的痕迹,岁月的印记已经渐渐爬上了眉间,染白了发梢。路边的灯已经点亮,漫延到街道的尽头,间或着一两盏不合群的始终不亮。一直不知道路边种的那些树叫什么,只能看到路灯下稀稀拉拉的有着点点的落叶。去年秋天的这个时候,我的头发还算长,前额的头发拉直了能碰到眼帘,那个时候还有着没事喜欢鼓起嘴把头发吹得一飘一飘的白痴习惯,而现在的头发,怎么吹都吹不到能看到飘起,这都怪我的那句随便剪吧导致了在打盹的短暂的时间里我的理发师用那句受不了你这头太成熟的发型年轻人应该留你现在的发型让我告别了陪伴了我七年的长发只留下我对着镜子里的那个陌生的人的诧异。留了这么几个月,依然不习惯,所以我准备再把头发留回原来的长度。 废话这么多,却很少扣着日志的标题,抱着手机又晃回新街口。嘴角因为上火烧破的唇依然会因为张嘴撕开伤口而火辣辣的疼,所以这个时候我最怕有人骂我,因为连着的几个喷嚏会让嘴角的伤口回复到结疤之前。还记得小时候的理想是当科学家,因为科学家会造那些稀奇古怪的会动的拉风到极致的机器人,在那之前据我爸妈说我还有一个更伟大的理想就是卖萍果,这个理想直接导致我姨父和我叔叔在抱着酒瓶之后抱头痛哭。现在的我?不知道还有没有理想,虽然在慢慢的一步步的往前爬行。 新街口的繁华依旧。可是繁华与你我无关。 十月末的尾巴上,我坐在公交的最后,把那些不属于我的思续一点点的扔出窗外,让它们散落在这个城市里。 TrackbacksThe trackback URL for this entry is: http://superskady.spaces.live.com/blog/cns!3EF6E26CEDA1CE99!1547.trak Weblogs that reference this en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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